國家稅務總局河南省稅務局12366熱線2025年4月熱點問題
國家稅務總局河南省稅務局 2025-5-8
一、個人所得稅
1.非獨生子女的兄弟姐妹已經去世,是否可以按獨生子女贍養(yǎng)老人扣除3000/月?
您好,一個納稅年度內,如納稅人的其他兄弟姐妹均已去世,其可在第二年按照獨生子女贍養(yǎng)老人標準扣除。如納稅人已按“非獨生子女”身份填報,可修改專項附加扣除贍養(yǎng)老人信息,按非獨生子女身份扣除少享受的部分,可以在當年內向支付工資、薪金的扣繳義務人申請在剩余月份發(fā)放工資、薪金時補充扣除,如果您在扣繳義務人預扣預繳稅款環(huán)節(jié)未享受或未足額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向匯繳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匯算清繳時申報扣除。
2.子女教育和贍養(yǎng)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的標準是怎么規(guī)定的?
您好,您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以下標準扣除:
1.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納稅人可以按照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2.2023年1月1日起,納稅人可以按照每個子女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父母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選擇由雙方分別按50%扣除。
您贍養(yǎng)一位及以上被贍養(yǎng)人的贍養(yǎng)支出,統(tǒng)一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一)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
(二)2023年1月1日起,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3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3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500元。
可以由贍養(yǎng)人均攤或者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yǎng)人指定分攤。約定或者指定分攤的須簽訂書面分攤協(xié)議,指定分攤優(yōu)先于約定分攤。具體分攤方式和額度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3.個人所得稅無需匯算的情形有哪些?
您好,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等相關規(guī)定,不需要辦理年度匯算的情形主要分為以下幾類:
第一類是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一致的納稅人,這部分納稅人無需退補稅,也就不必再辦理年度匯算。
第二類是對年度取得綜合所得年收入不超過12萬元或者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納稅人,免除其年度匯算義務。需要說明的是,納稅人取得綜合所得時存在扣繳義務人未依法預扣預繳稅款的,不在免予年度匯算的情形之內。
第三類是已預繳稅額大于年度應納稅額的納稅人,如其不申請匯算退稅,也無需辦理年度匯算。
4.個人出租商業(yè)用房個人所得稅計算公式是什么?
您好,個人出租商業(yè)用房按財產租賃所得,適用20%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稅率。
財產租賃所得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準予扣除的費用和稅金按以下次序扣除:
(一)財產租賃過程中繳納的稅費。納稅義務人在出租財產過程中繳納的稅金和國家能源交通重點建設基金、國家預算調節(jié)基金、教育費附加,可持完稅(繳款)憑證,從其財產租賃收入中扣除。
(二)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由納稅人負擔的租賃財產實際開支的修繕費用。除可依法減除規(guī)定費用和有關稅、費外,還準予扣除能夠提供有效、準確憑證,證明由納稅義務人負擔的該出租財產實際開支的修繕費用。允許扣除的修繕費用,以每次800元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準予在下一次繼續(xù)扣除,直至扣完為止。
(三)稅法規(guī)定的費用扣除標準。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yè)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國務院規(guī)定對公益慈善事業(yè)捐贈實行全額稅前扣除的,從其規(guī)定。
5.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的范圍、標準、時限是什么?
您好,納稅人本人或者配偶單獨或者共同使用商業(yè)銀行或者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者其配偶購買中國境內住房,發(fā)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在實際發(fā)生貸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納稅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貸款的利息扣除。
所稱首套住房貸款是指購買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貸款利率的住房貸款。
經夫妻雙方約定,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夫妻雙方婚前分別購買住房發(fā)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其貸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選擇其中一套購買的住房,由購買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雙方對各自購買的住房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納稅人應當留存住房貸款合同、貸款還款支出憑證備查。
納稅人享受符合規(guī)定的專項附加扣除的計算時間為:住房貸款利息。為貸款合同約定開始還款的當月至貸款全部歸還或貸款合同終止的當月,扣除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40個月。納稅人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應當填報住房權屬信息、住房坐落地址、貸款方式、貸款銀行、貸款合同編號、貸款期限、首次還款日期等信息;納稅人有配偶的,填寫配偶姓名、身份證件類型及號碼。
二、自然人電子稅務局
6.個稅APP提示員工有兩處工資薪金均扣除了減除費用5000,系統(tǒng)只準許扣除一個單位,如何操作?
您好,該提示是為了納稅人準確享受減除費用扣除,經梳理納稅人信息后發(fā)送的。請納稅人自行核實是否存在多個單位扣除5000元/月減除費用的事項,如存在該情況,建議及時確認減除費用的扣除單位,并告知其他單位不再扣除。如確認填報無此情況,請忽略。
7.個稅匯算進度一直是審核中,如何處理?
您好,個稅匯算退稅進度顯示“稅務審核中”。此時,稅務機關正在對您的退稅申請進行審核,請您耐心等待。
8.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扣繳端如何添加外省企業(yè)或跨區(qū)域涉稅事項報告?
您好,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扣繳端目前支持在同一扣繳端中添加不同省市的扣繳單位以及在同一扣繳端中添加納稅人識別號相同的不同登記主體。具體操作流程如下:
已添加企業(yè)登錄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扣繳端后,點擊右上角【單位管理】-【添加】,選擇該企業(yè)所在省、市,輸入企業(yè)的納稅人識別號,點擊【保存】,提示保存成功,企業(yè)即添加成功。
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市(州)臨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可以通過電子稅務局進行跨區(qū)域涉稅事項報告。操作流程如下:
單位辦稅人員以“企業(yè)業(yè)務”身份登錄電子稅務局后,點擊【我要辦稅】-【綜合信息報告】-【稅源信息報告】-【跨區(qū)域涉稅事項報告】功能菜單進入。點擊【新增報告】跳轉新增報告界面。在新增報告頁面,填寫跨區(qū)域經營基本信息和跨區(qū)域經營合同等信息,填寫完后點擊【提交】,將跳轉至提交成功界面,點擊【跨區(qū)域涉稅事項報告表】即可下載PDF格式表單,點擊【返回首頁】即可回到主界面,點擊【繼續(xù)辦理】即可跳轉至跨區(qū)域涉稅事項報告功能界面。
完成跨區(qū)域涉稅事項報告后,系統(tǒng)會自動完成報驗,無需向生產經營地稅務機關手動報驗登記;若系統(tǒng)未自動完成報驗,單位可自行登錄電子稅務局,點擊【我要辦稅】-【綜合信息報告】-【稅源信息報告】-【跨區(qū)域涉稅事項報驗登記】進入功能模塊辦理。
9.在個稅APP匯算之后,如何作廢重新申報?
您好,年度匯算申報成功后,若未發(fā)生已繳稅額或已退稅額,可以作廢申報。登錄個稅APP點擊【辦&查】-【查詢】-【申報記錄】-【更正申報和作廢申報】-【已完成】-【作廢】-【確定】。
注意:年度匯算期間每月納稅人可遠程更正、作廢申報的次數只有5次。超過上限后如需更正或作廢申報,需要聯(lián)系主管稅務機關到辦稅服務廳辦理。
10.申報個稅時發(fā)送申報按鈕顯示灰色無法申報,如何處理?
您好,個稅按鈕灰色無法申報,可能有以下原因:
一、網絡連接異常。請確保設備正常連接到互聯(lián)網,排除網絡故障。
二、不在申報期內。請在申報期內進行申報。
三、納稅人資格異常。請確保您已具備納稅人資格并在個人所得稅系統(tǒng)中完成注冊和認證。
四、人員狀態(tài)未報送或者報送失敗。申報前置步驟如未完成,系統(tǒng)不允許申報。請根據系統(tǒng)提示的人員信息,核實是否正確、是否報送成功。
五、申報信息異常。如關鍵數據存在問題,系統(tǒng)不允許申報。請仔細核對收入、專項附加扣除等信息是否完整準確,有無漏填、錯填情況。有無累計減除費用6萬人員與上一屬期申報不一致情況。
六、如提示“以下人員未計算稅款”,是因為沒有稅款計算或沒有計算成功。請重新點擊一下【稅款計算】,再申報。如點擊【稅款計算】后彈出錯誤提示,請根據提示信息先做處理,再申報發(fā)送。
七、申報狀態(tài)異常。如有往期未提交或未處理完的申報,可能影響當前申報。請先處理未提交或未處理完的申報。
如上述方法均無法解決問題,請聯(lián)系主管稅務機關處理。
三、征收管理
11.個體工商戶如何申請核定征收?
您好,個體工商戶可通過以下渠道申請核定以及調整定額:
一、新電子稅局
1.點擊【我要辦稅】 -【稅費申報及繳納】- 【定期定額核定及申報】-【定期定額戶核定及調整定額】功能菜單。
2.進入系統(tǒng)后,根據納稅人歷史辦稅記錄,系統(tǒng)自動匹配申請模式,分別為首次核定定額、調整定額、延續(xù)定額:
(1)首次核定定額模式:
針對新辦納稅人未核定過定期定額的,和查賬征收轉核定征收的納稅人,系統(tǒng)推薦首次核定定期定額模式。
(2)調整定額模式:
針對納稅人發(fā)票開具數據連續(xù)超過或低于核定定額的納稅人,系統(tǒng)推薦調整定額申請模式。
(3)延續(xù)定額模式:
針對定期定額核定及申請快到期的納稅人,系統(tǒng)推薦延續(xù)定額申請模式。
選擇其中一項適配您的辦稅模式后,確認數據無誤后,點擊“提交”后顯示辦理成功,等待稅務人員受理審核。
二、電子稅務局APP
1.點擊【辦&查】 -【申報繳納】-【定期定額戶申請核定及調整定額】功能菜單。
2.進入系統(tǒng)后,根據納稅人歷史辦稅記錄,系統(tǒng)自動匹配申請模式,分別為首次核定定額、調整定額、延續(xù)定額:
(1)首次核定定額模式:
對系統(tǒng)預填信息進行確認,如納稅人類型、核定日期起、核定日期止、月應納稅經營額等數據,可進行修改。“月應納稅經營額”的預填數是系統(tǒng)根據規(guī)則計算的建議值,納稅人可采納也可根據實際經營情況進行修改。
點擊“下一步”,可查看應納稅額明細信息?牲c擊稅種名稱后的“i”查看詳細計稅信息;
點擊“下一步”可補錄從業(yè)人數、經營面積等信息:
確認數據無誤后,點擊“提交”后顯示提交成功。
(2)調整定額模式:
對系統(tǒng)預填信息進行確認,如納稅人類型、核定日期起、核定日期止、月應納稅經營額等數據,可進行修改,選擇定額調整原因為“連續(xù)超或低于核定定額”。“月應納稅經營額”的預填數是系統(tǒng)根據規(guī)則計算的建議值,納稅人可采納也可根據實際經營情況進行修改。
點擊“下一步”,可查看應納稅額明細信息?牲c擊稅種名稱后的“i”查看詳細計稅信息;
點擊“下一步”可補錄從業(yè)人數、月均租金等信息:
點擊“下一步”(調減月應納稅額時可進行報送),頁面展示附件上傳內容,點擊圖標進行對應的附報資料上傳提交。
確認數據無誤后,點擊“提交”后顯示辦理成功。
(3)延續(xù)定額模式:
對系統(tǒng)預填信息進行確認,如納稅人類型、核定日期起、核定日期止、月應納稅經營額等數據,可進行修改,選擇定額調整原因為“延續(xù)定期定額”。“月應納稅經營額”的預填數是系統(tǒng)根據規(guī)則計算的建議值,納稅人可采納也可根據實際經營情況進行修改。
點擊“下一步”可查看應納稅額明細信息?牲c擊稅種名稱后的“i”查看詳細計稅信息;
點擊“下一步”可補錄從業(yè)人數、月均租金等信息:
點擊“下一步” ,頁面展示附件上傳內容,納稅人點擊圖標進行對應的附報資料上傳提交。
確認數據無誤后,點擊“提交”后顯示辦理成功,等待稅務人員受理。
【注意事項】
1.納稅人行業(yè)、稅(費)種認定、核定信息應相互對應匹配,如果納稅人的行業(yè)屬于應認定消費稅而未認定消費稅的情況,則會阻斷辦理。
2.納稅人連續(xù)12個月的累計發(fā)票開具金額(不含稅銷售額,含自開、代開,剔除征收項目為銷售不動產、不動產租賃的發(fā)票)達到500萬元,不允許調整定額。
3.登記注冊類型不是“個體工商戶”或“私營獨資企業(yè)”,不能辦理此業(yè)務。
4.一般納稅人或輔導期一般納稅人不能辦理此業(yè)務。
5.調整、延續(xù)定額納稅人收到提示提醒,需要在7日內確認,7天內未確認的系統(tǒng)將按照規(guī)則批量辦理。
6. 律師事務所、會計事務所、稅務師事務所、資產評估和房地產估價等鑒證類中介機構,不符合定期定額管理條件。
7.核定的有效期起季報,則默認為“申請當季季初”;月報,則默認為“申請當月月初”;有效期止默認為“當年12月31日”,可修改。核定有效期不超過1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