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惠州市稅務局關于開展2024年度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申請受理有關事項的通告
為落實《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實施一批省級權責清單事項的決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70號)和《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印發(fā)<省財政廳省級權責清單事項調整實施意見>的通知》(粵財法〔2020〕2號)有關要求,根據(jù)《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3號)的規(guī)定,為有序推進省、市、縣級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現(xiàn)就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申請受理事項通告如下:
一、受理時間
經省、市、縣級登記管理機關批準設立或登記的社會組織,企業(yè)所得稅主管稅務機關在惠州市的,凡符合規(guī)定條件的可遞交免稅資格申請,并提供規(guī)定的相關資料。受理時間為即日起至2025年3月20日。
二、受理方式
經省、市和縣級登記管理機關批準設立或登記的社會組織,請將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申請材料,報送至所在地縣(區(qū))辦稅服務廳受理(地址詳見附件),稅務機關集中接收后交由財稅部門聯(lián)合審核認定。
三、受理要求
申請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的社會組織需填寫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申請表,并按財稅〔2018〕13號文規(guī)定報送有關申請材料。有關政策文件、審批表及申請表電子版詳見附件。
填報須知:經廣東省登記管理機關批準設立或登記的組織填寫附件1;經惠州市登記管理機關批準設立或登記的組織填寫附件2;經惠州市縣區(qū)級登記管理機關批準設立或登記的組織填寫附件3。
辦稅服務廳對外公開電話:0752-82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