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證書發(fā)放的對象。
參加202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考試成績合格且報名時選擇的報名點為我市會計管理機構的考生。
二、領證時間、地點。
全市成績合格考生在公告發(fā)布之日起工作時間段內(nèi),到宏達路34號、經(jīng)管局院內(nèi)6棟5樓領取證書和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一式兩份)。
三、領取方式。考生請按照屬地會計管理機構要求,結合本人實際選擇適合的領證方式。
現(xiàn)場領取。請攜帶本人身份證,在證書簽收表上簽字后領取。非本人申請代領的,應攜帶代領人身份證、被代領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在證書簽收表上簽字后領取,復印件留存?zhèn)洳椤?/p>
為了便于會計管理機構工作人員快速查找資格證書,提高發(fā)證工作效率,建議考生攜帶從網(wǎng)上截圖打印(或拍照)的《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成績合格單》,向工作人員提供本人的“證書管理號”信息。
四、其他事項
(一)證書非財政部門印制,不受理相片、姓名、身份證號等信息的變更。
(二)領取2023年度中級資格證書無繼續(xù)教育、信息采集等附加條件。
(三)考試成績合格人員視同完成當年繼續(xù)教育的學分登記,由省會計考辦通過省會計人員管理系統(tǒng)集中辦理。
(四)證書發(fā)放是會計管理機構的一項日常工作,請非急需領取證書的考生,延期錯峰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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