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協〔2021〕26號
中國資產評估協會已將2021年資產評估師職業(yè)資格證書(以下簡稱證書)下發(fā)各地方協會,為做好證書發(fā)放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地方協會負責本地區(qū)考試合格人員資格審核和證書發(fā)放工作。
二、考試合格人員領取證書須提供本人身份證件原件、學歷證書原件,其中免試初審合格人員還需提供相應免試證明材料。委托他人代領的,還須提供代領人身份證件原件。
三、各地方協會應對考試合格人員學歷證書及相應免試證明材料進行審核,對學歷證書及相應免試證明材料審核未通過人員不予發(fā)放證書,并將證書退回中國資產評估協會。
四、對尚未取得學歷證書的考試合格人員,暫不予發(fā)放證書,請各地方協會做好證書保管工作。
中國資產評估協會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