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優(yōu)化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的通知
筑公積金通字〔2024〕36號 2024-04-18
為加強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規(guī)范住房公積金提取行為,經研究,決定優(yōu)化部分公積金提取政策,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償還個人住房貸款本息提取
(一)適用對象
以住房公積金貸款或商業(yè)性住房貸款方式購買自住住房的借款人和配偶。
(二)辦理條件、方式及要求
1.償還本中心公積金貸款的,采取委托扣款方式提取;
2.償還本中心合作銀行商業(yè)性住房貸款的,采取報賬制按月委托扣劃,扣劃順序為主貸人、主貸人配偶、共有人、共有人配偶;
3.償還異地公積金貸款、非本中心合作銀行商業(yè)性住房貸款的,采取預提方式辦理,提取順序為主貸人、主貸人配偶、共有人、共有人配偶,提取總額為未來12個月還款本息之和,每次提取時間須間隔12個月;
4.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商業(yè)性住房貸款、異地公積金貸款剩余本金的,采取預提方式辦理,提取額度不超過貸款剩余本金,每次提取時間須間隔12個月。
二、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提取
(一)適用對象
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個人和配偶。
(二)辦理條件、方式及要求
1.全款購房的,申請時間為購房合同簽訂或者不動產權證書發(fā)證之日起18個月內,提取總額不超過實際支付的購房款;
2.支付購房首付或追加首付的,在申請住房貸款前提出申請,提取總額不超過剩余房款;
3.同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本人公積金賬戶金額。
(三)注意事項
1.分期付款購房的,參照全款購房方式辦理;
2.職工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已辦理購房提取,在解除該套住房《商品房買賣合同》后退房的,須將該套房所提取的公積金退回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
三、購買二手自住住房提取
(一)適用對象
購買二手自住住房的個人和配偶。
(二)辦理條件、方式及要求
1.申請時間為不動產權證書發(fā)證之日起18個月內(不動產權證書發(fā)證之日前6個月內原產權人或其配偶辦理過該套住房購房提取的,申請時間為不動產權證書發(fā)證之日6個月后18個月內);
2.申請人提取總額不超過購房金額;
3.同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本人公積金賬戶金額。
四、租住住房提取
(一)適用對象
在貴陽貴安租住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商品住房的個人。
(二)辦理條件、方式及要求
1.個人連續(xù)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
2.個人及配偶在貴陽貴安無自有住房;
3.租住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性租賃住房,提取金額按照申請之日前12個月實際房租支出計算。租住商品住房,提取金額不超過中心公布的提取額度標準。
(三)注意事項
鐵路職工租房提取按照筑公積金通字〔2020〕6號《關于鐵路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相關事宜的通知》執(zhí)行。
五、退休提取
(一)適用對象
已辦理退休手續(xù)的個人。
(二)辦理條件、方式及要求
1.個人賬戶處于封存狀態(tài);
2.在貴陽貴安無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
3.提取額度為個人公積金賬戶全部存儲余額,同時注銷個人公積金賬戶。
六、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提取
(一)適用對象
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個人。
(二)辦理條件、方式及要求
1.個人賬戶處于封存狀態(tài);
2.個人賬戶封存滿6個月;
3.在貴陽貴安無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
4.提取額度為個人公積金賬戶全部存儲余額,同時注銷個人公積金賬戶。
七、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一)適用對象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個人和配偶。
(二)辦理條件、方式及要求
1.申請時間為審批文件批準之日起18個月內;
2.申請人提取總額不超過實際支付的建修房款;
3.同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本人公積金賬戶金額。
八、購買拆遷安置住房提取
(一)適用對象
購買拆遷安置住房需支付房產差價的個人和配偶。
(二)辦理條件、方式及要求
1.申請時間為簽訂拆遷安置補償合同(協(xié)議)之日起至不動產權證書發(fā)證18個月內;
2.申請人提取總額不超過拆遷安置房產應補差價;
3.同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本人公積金賬戶金額。
九、購買拍賣自住住房提取
(一)適用對象
購買拍賣住房的個人和配偶。
(二)辦理條件、方式及要求
1.申請時間為不動產權證書發(fā)證之日起18個月內;
2.申請人提取總額不超過實際支付的購房金額;
3.同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本人公積金賬戶金額。
十、補交土地收益金、補交土地出讓金提取
(一)適用對象
購買房改房、經濟適用房需補交土地收益金、土地出讓金的個人和配偶。
(二)辦理條件、方式及要求
1.申請時間為結算單等相關憑證出具之日起18個月內;
2.申請人提取總額不超過結算單等相關憑證應付金額;
3.同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本人公積金賬戶金額。
十一、老舊小區(qū)改造提取
(一)適用對象
自有住宅已納入貴陽市、貴安新區(qū)城鎮(zhèn)老舊小區(qū)改造項目庫,需支付住宅公共部位維修、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加裝電梯建設分攤費用的個人和配偶。
(二)辦理條件、方式及要求
1.職工家庭已先行支付建設分攤費用;
2.職工家庭因多套自住住房涉及多個老舊小區(qū)改造,或同一個小區(qū)涉及多項住房消費行為的,職工家庭只能就其中一個小區(qū)的一項住房消費行為申請?zhí)崛∫淮?
3.在貴陽貴安無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
4.自支付個人建設分攤費用后18個月內提出申請;
5.申請人提取總額不得超過該住宅個人實際直接出資金額。
十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
(一)適用對象
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
(二)辦理條件、方式及要求
1.個人賬戶處于封存狀態(tài);
2.在貴陽貴安無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
3.提取額度為個人公積金賬戶全部存儲余額,同時注銷個人公積金賬戶。
十三、出境定居提取
(一)適用對象
已辦理出境定居手續(xù)的個人。
(二)辦理條件、方式及要求
1.個人賬戶處于封存狀態(tài);
2.在貴陽貴安無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
3.提取額度為個人公積金賬戶全部存儲余額,同時注銷個人公積金賬戶。
本通知施行時間為2024年4月22日至12月31日,原政策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貴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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