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做好2024年度會計系列高級職稱評審工作,按照2024年吉林省職稱評聘工作部署會議相關文件的要求,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審范圍
2024年度會計系列高級職稱評審工作分為高級會計師(副高級)和正高級會計師(正高級)兩個層級的職稱評審。
申報人員需為吉林省范圍內從事會計及會計職責相關專業(yè)技術工作的在職在崗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已辦結離退休手續(xù)人員不得申報職稱評審。
二、評審條件
2024年度會計系列高級職稱評審申報人員需具備的資格和條件,按照《吉林省會計系列高級職稱評審實施辦法》(吉人社聯(lián)〔2021〕106號)規(guī)定執(zhí)行。
(一)考試成績。申報高級會計師職稱評審的人員,須取得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高級資格考試合格成績并在有效期內,國家線合格成績有效期為3年,吉林省省線合格成績有效期為1年;申報正高級會計師職稱評審的人員,須取得吉林省會計專業(yè)技術正高級資格考試合格成績并在有效期內,有效期為2年。申報人員在取得資格考試合格成績的次年可以參加評審,并開始計算成績有效期。
(二)計算年限。申報人員資格年限、聘任年限、學歷和業(yè)績成果等計算年限截至時間均為2023年12月31日。
(三)聘任年限。事業(yè)單位人員申報評審時,需聘任中級會計師或高級會計師滿5年,其中,具備博士學歷(學位)申報高級會計師職稱評審的人員需聘任中級會計師滿2年;評聘分開事業(yè)單位距2024年底退休不滿1年的申報人員,聘任年限可按減少1年聘期申報(該項政策于2024年底停止執(zhí)行)。
(四)崗位職數。評聘結合事業(yè)單位申報人員,需經本單位在年度評聘崗位職數內推薦,并提交推薦報告(模板見附件1)后方可參加評審。
三、申報程序
2024年度會計系列高級職稱評審申報時間從5月20日開始到6月14日結束;采取網上申報方式進行,申報網址為“吉林省財政廳—會計管理—快捷入口—會計系列高級職稱( http://czt.jl.gov.cn/ztzl/kjgl/ )”。
(一)申報驗證。申報人員登錄申報時,系統(tǒng)自動驗證申報人員的高級和正高級資格考試合格成績及近5年繼續(xù)教育完成情況。符合條件的可直接進行填報,不符合條件的系統(tǒng)提示相關信息。
在吉林省外參加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高級資格考試的申報人員,需與省財政廳確認成績后方可申報。
(二)材料填報。申報人員按照“基本信息、工作經歷、工作業(yè)績、專業(yè)理論水平和備注”項目內容和要求進行填報,并上傳相關證明材料(附件2),證明材料需為PDF格式并加蓋單位公章。
申報人員對所填報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按照《吉林省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辦法》(吉人社規(guī)〔2021〕2號)規(guī)定:“申報人通過提供虛假材料、剽竊他人作品和學術成果或者通過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職稱的,由人社部門或職稱評審委會組建單位撤銷其職稱,并記入職稱評審誠信檔案庫,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記錄期限為3年”。
(三)單位公示。申報材料填寫完成后,從申報系統(tǒng)導出《吉林省2024年度高級/正高級會計師職稱評審綜合情況(公示)表》(附件3),在本單位公示5個工作日。
(四)單位和主管部門審核。公示無異議,本單位人事部門負責人和單位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后由申報人員提交初審。無主管部門的,經本單位審核后由申報人員提交初審。
各單位人事部門成立三人以上審核小組,在紀檢人員監(jiān)督下,對本單位申報人員相關材料(學歷、職稱證書、業(yè)績材料等)的真實性進行審核確認并負全責。
四、評審程序
(一)資格初審。財政廳對申報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初審,初審截至至6月21日結束。初審合格的申報人員在網上進行評審交費;初審退回的申報人員按照退回原因修改后重新提交初審,截至時間前未重新提交初審的視同放棄參加評審。
(二)評審交費。評審交費截至至6月24日上午10:00,截至時間前沒有交費的視同自動放棄參加評審。收費標準按吉林省物價局《關于調整高級會計師(含正高)評審費收費標準的復函》(吉省價收〔2011〕233 號)規(guī)定執(zhí)行,300元/人,交費后自行在網上打印交費證明(吉林省政府非稅收入通用票據)。
(三)評委會考核。財政廳按照相關規(guī)定組建會計系列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采取量化賦分的方式對申報人員進行材料考核和答辯考核,按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核定的評審職數和量化賦分排序確定評審結果。
(四)結果公示。在“吉林省財政廳—會計管理—通知通告”欄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核準頒發(fā)《吉林省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
五、其他事項
(一)答辯事宜。答辯考核時間、地點等將在“吉林省財政廳—會計管理—通知公告”欄公布。申報人員須在指定時間參加答辯,并上交《吉林省2024年度高級/正高級會計師職稱評審綜合情況(公示)表》原件1份,用標準A4紙正反兩面打印。
(二)評聘事宜。評聘結合單位申報人員,評審通過后由推薦單位履行聘任手續(xù);未實行評聘結合改革的事業(yè)單位申報人員,評審通過后由推薦單位按政策規(guī)定、單位人員崗位設置情況決定聘用事宜。
(三)委托評審。駐吉林省中直單位委托我省評審的,應由其上級主管部門出具委托評審函。
吉林省財政廳咨詢電話:0431—88550893
申報系統(tǒng)技術咨詢電話:0431-89181969轉8050
附件:
1.評聘結合事業(yè)單位推薦報告(模板)
2.吉林省2024年度會計系列高級職稱評審須提交的相關材料
3.吉林省2024年度高級/正高級會計師職稱評審綜合情況(公示)表
吉林省財政廳
2024年5月13日
附件:
附件1:評聘結合事業(yè)單位推薦報告(模板)(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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