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全國會計考辦《關于2024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會考〔2023〕2號)規(guī)定,2024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考試采用無紙化方式,定于2024年9月舉行,F(xiàn)就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報名參加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tǒng)一的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guī)。
2.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熱愛會計工作,具備相應的會計專業(yè)知識和業(yè)務技能。
(二)報名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大學?茖W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2.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
3.具備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
4.具備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
5.具備博士學位。
6.通過全國統(tǒng)一考試,取得經濟、統(tǒng)計、審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
(三)根據《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fā)〈會計專業(yè)技術人員繼續(xù)教育規(guī)定〉的通知》(財會〔2018〕10號)相關規(guī)定,報名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有規(guī)定年度的繼續(xù)教育記錄:具備大學?茖W歷,自從事會計工作次年起至少需完成4個年度繼續(xù)教育;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自從事會計工作次年起至少需完成3個年度繼續(xù)教育;具備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自從事會計工作次年起至少需完成1個年度繼續(xù)教育。
繼續(xù)教育記錄以“湖北省會計人員管理服務平臺”(http://119.36.213.82:8888/hbPersonWeb/jhIndex,下同)系統(tǒng)中的記錄為準。
(四)本通知所述有關會計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2024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業(yè)余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正式從事會計工作,相應時間不計入會計工作年限;參加中級資格考試工作年限為取得規(guī)定學歷前后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
二、報名方法及注意事項
(一)報名時間
湖北考區(qū)中級資格考試報名起止時間為2024年6月12日9:00至7月2日12:00,繳費統(tǒng)一在7月2日18∶00截止。
(二)報名地點
符合報名條件的在職在崗人員按屬地化原則在其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在校學生,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其他人員,在其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報名。
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則在內地報名。有工作單位的,在其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為在校學生的,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
所有報名參加考試人員,均在其報名所在地參加考試。
(三)報名流程
1.信息采集。報名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盡早登錄“湖北省會計人員管理服務平臺”完成會計人員信息采集或信息變更,待財政部門審核通過后方可報名。
2.網上報名。報名開始后,報考人員應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http://kzp.mof.gov.cn/,下同)進行注冊并完成實名認證后進入考試報名系統(tǒng),按照系統(tǒng)提示進行報名?荚噲竺到y(tǒng)將自動從“湖北省會計人員管理服務平臺”調取考生相關信息,并與報名條件進行對比審核。通過審核的,進入上傳照片環(huán)節(jié);未通過審核的,請按照報名系統(tǒng)提示,返回到“湖北省會計人員管理服務平臺”據實更新或調轉個人信息并經財政部門審核通過后,重新報名。報考人員因信息采集或信息變更時填寫和上傳的信息、資料不符合報考條件和要求,導致無法報考的,后果自行承擔。
報考人員上傳的照片應為標準證件數字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413),該照片將用于制作準考證、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等。請報考人員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下載“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照片審核處理工具”,對報名照片格式進行預處理后再進行上傳。
3.網上繳費?忌鷪竺瓿珊,應通過中國銀聯(lián)所支持的銀行卡進行網上支付,及時繳納報名費。繳費時請慎重操作,勿重復繳費。
(四)報名注意事項
報考人員應對網上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有效性負責,對采取弄虛作假等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1號)嚴肅處理?荚噲竺,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相關文件要求,慎重報考,繳費確認后,不辦理退考。不得以他人身份進行報名,否則由此引起的糾紛,由報考人員承擔全部責任。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不能同時使用新、舊兩個身份證。如因報名信息填報錯誤和上傳照片質量影響考試、成績及證書的,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管理機構不承擔相關責任。登錄網頁提交報名信息、繳納報名費并得到“報名已確認”信息時,方為報名成功。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報名確認及完成繳費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報名,屆時將不能參加考試。在報名確認及繳費成功后,考生所填寫的信息將不能在網上自行修改。
三、準考證打印時間
報考人員應于2024年8月19日至9月6日期間,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自行打印準考證。如準考證不慎遺失,可在本人正式參加考試前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自行進行補打。
準考證應采用激光打印機打印,照片、姓名、準考證號、身份證號等要素須清晰無誤。
四、考試科目及時間
(一)考試科目
中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中級會計實務》、《財務管理》、《經濟法》。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在連續(xù)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取得中級資格證書。
(二)考試大綱
會計資格考試使用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的2024年度會計資格考試大綱。
(三)考試時間
級別 |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及科目 |
中級 | 9月7日至9日 | 8:30-11:15 中級會計實務 |
13:30-15:45 財務管理 | ||
18:00-20:00 經濟法 |
中級資格考試于2024年9月7日至9日進行,共3個批次!吨屑墪媽崉铡房颇靠荚嚂r長為165分鐘,《財務管理》科目考試時長為135分鐘,《經濟法》科目考試時長為120分鐘。
考生考試的詳細批次、時間以準考證上分配的信息為準。會計資格考試時間、批次如有調整,將另行通知。
五、考試有關要求
(一)考生必須持有效身份證和從網上報名系統(tǒng)中打印的紙質準考證,嚴格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考場和其它要求參加考試,不得自行修改準考證上的任何信息,不得擅自變更準考證的字體、式樣、相片等,準考證正面、背面不得載有任何其它信息。如身份證遺失或過期,請務必于考前到公安部門辦理臨時身份證。
(二)考試中出現(xiàn)斷網、斷電、服務器中斷等故障,導致考試不能正常進行的,如在短時間內恢復的,可以繼續(xù)考試,考試系統(tǒng)自動延長考試時間;如不能繼續(xù)考試的,考生應服從考試工作人員安排,另行安排考試時間。考試過程中出現(xiàn)考試機器黑屏、藍屏、延時、短暫斷網等情況,且及時向考試工作人員示意并認可的,可以向考試工作人員提出延時申請,考試結束后不再受理上述事宜?荚囘^程中,因考生未經考試工作人員允許坐錯位置或不當操作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負責。
(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和2019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發(fā)布的《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在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中代考、組織考試作弊等犯罪的將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罰金。請考生務必遵章守紀,誠信參考?忌绯霈F(xiàn)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請向所在地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管理機構提供準確通信地址和聯(lián)系方式,以便寄送《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決定書》。
六、考務日程安排
(一)2024年4月12日前,各市、州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管理機構公布本地區(qū)2024年度中級資格考試報名時間、咨詢電話等考試相關事項。
(二)2024年7月5日前,各市、州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管理機構完成本地區(qū)中級資格考試報名、統(tǒng)計、對賬等工作。
(三)2024 年7月26日前,各市、州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管理機構完成本地區(qū)中級資格考試考點考場確定工作,并按規(guī)定的格式上報省會計考辦。于考試開始2日前完成對監(jiān)考人員、考試工作人員培訓等各項考前準備工作,于考試開始前1日內完成對所有考點、考場和考試機檢測等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擊作弊活動的各項準備工作。及時向社會公布考試值班電話,并將值班電話、值班人員等情況報省會計考辦。
(四)2024年9月7日至9日組織中級資格考試。
(五)2024年9月13日前,各市、州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管理機構完成《2024年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無紙化考試考場情況報告單》的整理匯總,并將記錄有違紀違規(guī)等異,F(xiàn)象的報告單原件報送省會計考辦,留存復印件。
(六)2024年10月31日前,“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公布中級資格考試成績?荚嚦煽児己1個月內,如考生對分數提出疑義,可向報考地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管理機構提出申請,向其提供相關科目的具體分值。
(七)2024年12月6日前,各市、州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完成本年度考試工作有關資料的封存、登記和歸檔工作,并向省會計考辦報送 2024年度考試工作總結。
七、證書領取
中級資格考試成績公布后,合格人員須待報名地所屬市級財政部門官網公布證書領取日期后(約在考試成績公布三個月后),憑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打印的考試合格成績單和本人身份證,到報名地財政部門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管理機構領取證書。
八、其他事項
(一)各市、州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管理機構要嚴格落實《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guī)定》,將考點設置在省轄市州以上中心城市。
(二)各市、州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管理機構要嚴格落實保密要求。考試期間,考試網絡應與互聯(lián)網實現(xiàn)物理隔離。配發(fā)到各地的保密u-key要專人保管、專人使用,確保考生信息安全。凡泄露考試工作信息,包括考生報名材料和相關信息的,將依法依規(guī)嚴肅處理。
(三)各市、州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管理機構要強化考務保障。加強考場建設,配齊身份驗證、入場檢測、視頻監(jiān)控、應急電源等設備;開展應急演練,提高保電能力,規(guī)避考試風險;加強考務培訓,優(yōu)化服務措施。
(四)各市、州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管理機構要提高服務意識,認真負責,精心細致做好考務管理各環(huán)節(jié)工作。要及時公布本考區(qū)的咨詢電話,解答考生疑問。對于報名、考試工作中出現(xiàn)的特殊情況,要及時向省會計考辦請示后處理。
湖北省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
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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